獨居老人能否順利以房養老影響生活保障性
內政部為協助缺乏現金養老之獨居長者,將所擁有之不動產轉化為流動性的資產,已邀集中央相關單位及各地方政府會商試辦計畫,預計可提供100位老人老年經濟保障多一項選擇,安定老人生活。
內政部表示,以房養老之財源係來自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2012至2013年度已核定6,400萬元,為妥善運用該項資源,會議所獲共識包含:(1)試辦對象為各縣市65歲以上,自有房屋,且無繼承人之老人。(2)擁有不動產之公告現值上限,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中低收入戶標準,例如101年度臺北市為710萬元、台灣省為450萬元。(3)採終身每月給付相同之固定金額,至於每月給付金額,則依老人之性別、年齡、不動產估價後之價值予以精算。
相關配套服務措施部分,為保障老人權益,內政部也表示,針對有意願參與該制度之長者,將由熟悉老人福利服務之社會福利團體事先提供老人有關法律、金融、不動產等相關領域專業諮詢服務,確認老人充分瞭解制度內涵及相關權利義務後,再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即可依估價結果,至內政部所委託金融機構,申辦相關貸款程序。
內政部指出,該方案為一創新方案,將於研商完竣後報行政院核定,並將以未領取政府相關救助、津貼、給付者為優先參與對象,期待藉以累積試辦經驗,未來再檢討評估逐步擴大服務對象之可行性,提供老人經濟安全新選擇。
至於涉及以房養老其他執行之細部事項,內政部將於近期內召集相關單位續商。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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