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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8日

購屋趨勢M型化!有房階級想再購屋比例創3年新高

圖片來源:MAG雜誌櫃
中信房屋今天公布第3季宅指數,調查顯示房市社會M型化現象較上季加劇,「有錢人在第3季選擇進場買房,沒錢的愈不敢買」,中信房屋董事長鄭余正全指出,整體購屋意願基本盤仍在,但無產階級受物價與房價上漲影響,購屋更趨觀望;而已經有房子卻想再買房或換屋的比例,創3年來新高,呈現有錢人將更有錢,沒錢的愈不敢買房的M型化現象。

2012年9月27日

房市冷 屋主降價大俗賣!北市「急殺」物件3個月多6成


圖片來源:mygonews

實價登錄上路一個多月,房市轉冷,市場還出現屋主降價大俗賣現象!根據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統計體系內降價10%以上的「急殺特區」物件量,發現相較於5月,台北市在降價區中的物件量增65%,新北市也量增41%,而中南部量增相對有限,量增不過10%,凸顯屋主在市場交易慘淡下,降價開價以吸引買方目光。

2012年9月26日

【地產專欄】阮慕驊:為何台北香港都打房卻愈打愈貴?

【地產專欄】阮慕驊:為何台北香港都打房卻愈打愈貴?上億元的房子投資客不碰,豪宅稅就無用武之地
從2010年開始,中央銀行和金管會就不斷採取各種措施抑制房價上漲,就是一般俗稱的打房,例如,2010年6月下旬,央行原本只針對個人購置北市和北縣重點區域的第二棟房屋貸款進行「管制」;但央行事後發現,對抑制房價效果不彰,而且因房仲業和投資公司屬「公司法人」,不受央行「個人房貸」針對性措施規範,投資客紛紛成立投資公司、房仲公司,鑽央行管制措施漏洞,向銀行借貸資金炒房。

2012年9月25日

買房4訣竅 讓你物超所值


圖片來源:中信房屋

買東西要貨比三家;買房一出手就是數百萬、數千萬或者上億元,只要價格一差就可能是上班族1、2年的年薪,因此買房更要精打細算,尤其在目前房價相當混亂時,專家表示,要買物超所值房,關鍵就是「掌握正確資訊」。

2012年9月24日

買屋留意 屋況改善再付斡旋金 增保障


房地產交易金額龐大,為提高買賣雙方成交機率,仲介公司發展出「斡旋金」制度,操作方式是請買方確認出價後,先給仲介一筆「斡旋金」,讓仲介與屋主議價。若賣方願意出售,斡旋金將轉為定金的一部分。
一般斡旋金從10萬~20萬元不等並設期限。專家表示,民眾支付斡旋金前須了解實際屋況,避免屋況不符預期,將損失斡旋金。
任一方反悔應賠償2倍金額
目前仲介斡旋主要方式有2種,除斡旋金外,也有另外一種「要約書」制度,可供消費者自行選擇。要約書的優點是賣方在未確定出售前,買方不用支付任何金額,可減輕現金支出負擔。
一旦屋主同意售出,取而代之的是用房屋總價的3%,作為定金。假使房屋總價1000萬元,屋主同意售出後,買方須支付30萬元的價金給賣方。
合約註明房屋問題
信義房屋六張犁店專案經理許南強指出,2種斡旋方式各有優劣之處,買賣方支付與收受斡旋金後,任一方若反悔就得賠償對方2倍的違約金額。許南強建議,民眾可以將屋況各項問題,註明在斡旋金合約書備註欄,如房屋漏水、牆壁龜裂須待屋主改善,再支付斡旋金,較能保障買到物件屋況無虞。
一般斡旋時間以3~7天為基準,如果民眾遇到斡旋時間長達1~2禮拜,而屋主也沒有長期出國、或是無法處理房屋買賣的情況,消費者就要特別注意,斡旋金可能會遭到不肖業者挪為他用。
未談成應全額退還
最後若斡旋失敗,仲介也不可假藉「手續費」、「車馬費」等名義收取額外費用,斡旋金應全額無息退還。
除買方之外,賣方接受斡旋金前也須慎重考慮,必須確定對於買賣總價無異議,若在同意收受斡旋金,卻臨時反悔不賣,就應賠償買方2倍的斡旋金,若使用要約書制度,同樣也是賠償總價3%的2倍金額。
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表示,為避免法律糾紛,若賣方同時與多家房仲簽訂斡旋金制度,若與其中一家仲介達成買賣協議後,同意委託該仲介售出,屋主必須在24小時內告知其餘委託仲介,不能再收受任何斡旋金,避免產生「1屋2賣」的情況發生。蘋果日報【周承諺╱台北報導】

頂樓加蓋的購屋爭議 買房須知


屋頂平台為公寓大樓之共用部分,早期常見頂樓住戶私自於屋頂加蓋半層甚至一層之未登記建物獨自使用,該等建物即為一般交易上所稱之頂樓加蓋(俗稱「頂加」),且通常隨同頂樓一併買賣,加價之效果更可達15%~20%,惟常見的是產權移轉後,消費者面臨頂樓加蓋須拆除之狀況,未享受即遭損失,因而對簿公堂向出賣人索取賠償。

2012年9月21日

新北議價空間僅17% 五都中最難殺

圖片來源:住展房屋網
8月的五都建物買賣移轉棟數回跌至今年年初,交易趨緩,據業者統計8月五都的待售物件去化天數(銷售天數)發現,除台南、高雄較7月減少外,其餘地區銷售天數均增加;而8月議價空間以新北市最少,但仍有17%,顯示實價登錄影響民眾購屋意願,市場轉為觀望。

2012年9月19日

QE3資金狂潮襲房市 自住購屋仍需理性


圖片來源:今日新聞

今天翻開報紙頭條新聞,大概都是美國「終於」推出QE3的消息;而毫無意外地,歐美股市都應聲大漲。至於宣佈QE3,是新一波資金行情的開端?還是資本商品市場之利多盡出?持續觀察後市走勢便知。

2012年9月17日

買屋留意 屋況改善再付斡旋金 增保障


房地產交易金額龐大,為提高買賣雙方成交機率,仲介公司發展出「斡旋金」制度,操作方式是請買方確認出價後,先給仲介一筆「斡旋金」,讓仲介與屋主議價。若賣方願意出售,斡旋金將轉為定金的一部分。一般斡旋金從10萬~20萬元不等並設期限。專家表示,民眾支付斡旋金前須了解實際屋況,避免屋況不符預期,將損失斡旋金。

2012年9月15日

近6成民眾認為房價太高

整體經濟不樂觀,薪資未調,民眾看緊荷包不敢消費,相對會覺得認為房價太高

東森房屋不動產趨勢中心針對民眾對購屋意願、預算及資金投資運用等進行網路問卷調查,本次調查共有2108人受訪,調查期間為8月24日至9月9日共17天。東森房屋表示,調查結果顯示,仍有高達59.7%的民眾認為房價太高,比起上一季44.5%高出15.2%,房價負擔可說是越來越沈重。


顏炳立:財團+土地 甩了政策一耳光



2012年Q3房地產市場呈現商熱住冷的狀況,商辦、土地標售屢屢賣出新高價格,但住宅市場交易量卻持續下修。戴德梁行總經理顏炳立指出,市場資金動能與政策力量正在拉鋸,與此同時,大量資金開始往中南部移動找尋出口,預估2012年全年土地市場交易量將突破1400億元,再創新高。

2012年9月4日

通膨房價喊漲非關成本 買房不是好時機


圖片來源:fans

對一般庶民而言,四月顯然是未來苦日子的開端;一號愚人節先是油價大幅調高,接著兩週後13號星期五,經濟部又宣佈電價調漲方案,工、商業電價調幅高達三成,民生電價雖然平均調幅17%,但官方號稱不調漲的用電度數,幾乎是貧戶階級才可能『達成』,加上用電量偏高的夏季即將來臨,可見的是,多數民眾的電費負擔將暴增,幅度絕對不只17%。

房價漲幅5年飆3成 學者建議先租後買

台灣房價漲幅

總部設在英國的地產顧問公司萊坊(Knight Frank)調查過去5年的房地產漲幅,發現全球十大房市最熱的市場前3名依序為中國、香港和以色列;台灣則以30.1%的漲幅,高居全球第6。

打房成效!看看大陸 想想台灣


圖片來源:yam news

在台灣去年6月推出奢侈稅打房的同時,香港、新加坡也有類似措施,從目前情況來看,全球資金泛濫、通膨隱憂揮之不去下,課稅方式似乎只能讓房價緩漲,或減少成交量,但無法把房價打下來。

台灣空屋數高 恐步西班牙後塵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西班牙房市泡沫崩盤引爆債務危機,甚至重燃歐債烈火,但台灣空屋數達156萬戶,比西班牙更多;央行公布的最新4月房貸餘額數字更達新台幣5.2兆元,創歷史次高。學者憂心,從種種跡象來看,台灣恐步西班牙後塵,將面臨房市泡沫崩盤對經濟的嚴重衝擊。

顏炳立:房市不樂觀 下半年北部恐降一成



圖片來源:聯合理財網

顏炳立:下半年豪宅,壽險業才玩得起/繼央行出手打豪宅之後,金管會也表示將嚴控素地放款;戴德梁行總經理顏炳立上午表示,財金部會打房一波接一波,下半年房市不樂觀,奢侈稅沒打下來的豪宅,下半年價格可能出現鬆動,土地及中古屋市場也可能跟著降下來。

Q3房市明顯轉冷 學者:想買房再等等

Q3房市明顯轉冷 學者:想買房再等等
 圖片來源:新民網

今年4月油電雙漲議題帶動下,房市一度出現買屋抗通膨需求,不過,現在熱潮顯已褪去。信義房屋調查,今年第二季有6成民眾認為在通膨壓力下,覺得現在不買房未來會更貴;但目前已抱持此看法的受訪者比例下降至4成,房市已從通膨激情回歸冷靜。


實價登錄建商「不二價」學者:噱頭 還是要殺價



實價登錄明(1)日上路,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宣布,自明天起全面實施不二價,改變房市殺價亂象。以鄉林「皇居」為例,推出不二價後,每坪最高40萬元,與同區域其他建案開價50萬元相比,形同打八折。


鬼月買屋撿便宜 專家:房價拉高打折買方沒賺到


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農曆鬼月加上颱風侵擾,八月房市買氣大幅衰退,房地產業者促銷除了送贈品、辦活動,還有業者主動揪團,號稱團購房價七折起跳,強打「趁鬼月撿便宜」。天時地利不動產公司總經理張欣民表示,鬼月房市交易清淡,不少建商推出低自備款優惠方案、邀請名人演講、辦展覽、賞屋送贈品等活動,藉此拉抬人氣。目前一般新案議價空間約為一至二成,如果團購約可以再少個三到五趴。

「高於底價」賣方反悔 法院判不需付仲介費


往後即使買方出到委託價,可能也沒那麼容易交屋了!一般來說,民眾委託仲介賣屋,如果出到底價,等於是達到契約上說的,願意出售價格,按照房仲行規,就可以算成交,收取「服務報酬」;但台北市仁愛路四段,日前有間黃金店面,就發生已經出到底價,但屋主想停止契約,房仲告上法院,最後法官認為這種「底價就賣」的方式,扼殺賣方的決定權,違反消保法,判定房仲敗訴,契約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