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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1日

實價登錄將上路 逾期未報將罰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明天上路,內政部呼籲,申報人若逾期未申報,地政士、經紀業或未依限改正的買方,可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實價登錄制度明天上路,內政部表示,包括地政事務所辦理買賣登記申請案件、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案件,以及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成交案件,都需要申報登錄。


內政部說,制度施行後,不動產成交案件權利人(買方)、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必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簽訂租賃契約書後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

內政部指出,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買方如有委託地政士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者,則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買方不必申報;租賃及預售屋案件,則由不動產經紀業負責申報。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31日電)
(中央社檔案照片) 

原文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E5%AF%A6%E5%83%B9%E7%99%BB%E9%8C%84%E5%B0%87%E4%B8%8A%E8%B7%AF-%E9%80%BE%E6%9C%9F%E6%9C%AA%E5%A0%B1%E5%B0%87%E7%BD%B0-053231741--finance.html